关于举办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2018-04-25 来源: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2018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必须进行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测试对象:
申报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所有教师。
二、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 4月27日,5月2日,5月3日
地点:4号教学楼。
三、 测试内容
(一) 授课为片段教学,内容必须为申报的任教学科相关内容,题目自拟,授课形式为板书(多媒体辅助);
(二) 授课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 评委分组
五、 注意事项
1. 高度重视此次测评,并做好充分准备,测评分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证认定。
2. 按时参加测试,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评,需以书面的形式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 测试分组名单详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表”,测试顺序以分组名单顺序为准。
附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表.xlsx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