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工学院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2019-04-23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部门:
为组织做好我校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9号)》精神,结合《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9号),组织我校2019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取得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并申报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职工
二、体检时间:2019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4:00
三、体检地点:南昌工学院校医院
四、体检费用:每人60元 (现金支付)
五、其他事项:
1、在附件中下载《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贴好照片(与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所用照片一致),拿到人力资源部盖章,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表至校医院参加体检。根据省厅文件要求,自行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2、参加体检人员当天早上应空腹(禁食、禁水),以保证肝功、血检质量。
3、体检费用在体检时自行交给校医院。
4、体检时请按照医院规定程序进行。
5、请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体检,学校不再另作安排。
附件: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