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2017-11-09 来源: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高效引进适合岗位需求的教职员工,切实满足学校发展需求,特制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一、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秉承“满足需求、任人唯贤、阳光招聘、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2.专职教师(除少数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政治思想合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本硕学科方向一致,取得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学历者优先;行政教辅岗位原则上要求政治思想合格,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硕士研究生优先,专业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中共党员优先;辅导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硕士研究生优先及中共党员,专业与学校专业设置相同或相近。兼职教师引进以高职称为主。
3.行政人员的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录用在同一单位或部门;副处以上干部推荐人员原则上不录用在本单位或部门工作。
4.应聘人员若为本校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别的奖学金、学校或以上级别的奖励(盖学校或党委章)、必须在学校实习满半年及以上,学生留校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部分分管校领导进行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5.未满18周岁青少年不录用。
二、教职工招聘流程
1. 人员需求规划
专职老师根据1:18及实际用人需求原则核算人员缺额情况;辅导员根据生师比1:200的原则核算缺额情况,出现人员缺额,学院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辅导员用人申请;行政及教辅人员根据部门定岗定编情况核算缺额情况,如需增加编制人数,需提交呈批件,经校领导批示后方可增补人员。出现人员缺额需要对外招聘,需提前一个月填报《用人申请表》(见附件一)。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用人申请表》后,于5日内做出审核意见,并按照用人需求审核的权限转呈给相关负责人审批,按审批意见反馈给申请部门并组织招聘。
用人需求审批权限表:
用人部门 | 部门分管校领导 | 人力资源部 | 人资分管校领导 | 其他 | |
普通招牌 | 提请 | 审批 | 审定 | / | / |
特殊招牌 | 提请 | 审批 | 审核 | 审定 | / |
毕业生留校 | 提请 | 审批 | 审定 | / | / |
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核通过的用人需求,选择适当的招聘方式和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工作。
2.人员甄选
专职教师: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需求进行思想、专业、履历等材料的初步筛选,将初步筛选的简历下发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3日内对简历完成二次筛选并将试讲人员名单及具体试讲安排(时间、地点)反馈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面,通过初面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试讲。试讲过程中,面试官团队应包含学院代表、教务处代表,试讲需填写《南昌工学院教师试讲评分表》(见附件二),试讲完后2日内将试讲结果反馈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是否正式录用。
辅导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需求要求进行思想、专业、履历等材料的筛选,按照1:2-1:3的比例通知人员面试。面试过程包括笔试→第一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政审。笔试及第一轮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学院书记、优秀辅导员及学工处代表构成面试官团队。面试官团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在官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能力素质及用人单位意向初步将应聘人员划分至相应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3日内与拟录用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录用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
行政教辅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说明书要求进行思想、专业、履历等材料的筛选,人力资源部同用人单位主管人员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副处以上(含)需由分管校领导和校长进行面试,涉及人、财、物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需董事长或授权人复试。
3.人员录用
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对应聘人员达成一致性的聘用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应聘人员确认薪资福利待遇标准后可办理入职手续。
A. 面试合格人员如果为学校(含集团)内部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内部异动流程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出具《人事调令》(见下表)通知相关部门。
南昌工学院人事调令
人字(20 )第 号
关于__________同志调动的通知
姓名 | 原岗位/职务 | 现岗位/职务 | 调整日期 |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B. 面试合格人员如果为学校(含集团)外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以电话或有建形式发出《员工报到通知书》(见下表),新入职员工凭报到通知书(自行打印)办理入职手续。
员工报到通知书 女士(先生) (一)你应聘本校 部门 之职,经复审决定录用,请于 年 月 日(星期 )前,携带下列物品文件及详填函附的表格, 向本部门报到。 1.身份证。2.个人履历表。3.体检表(学校另行安排)。 4.学历证明。5.原单位合同终止证明。6.半身照片 2 张。 (二)按本校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先行试用,根据岗位及你 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可转正。 (三) 以上所涉及证件均需带好原件以备查验。 |
4.高层次人才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研究制定初步引进方案,经校长同意后,报董事会具体执行招聘工作。
5.退休高职称教师返聘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面谈,达成初步意见后报请校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入职程序办理入职,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
三、兼职教师招聘流程
1.各学院(部)按照学校自有和兼职教师比例,按计划招聘兼职教师,原则上以高校或行业企业高职称教师为主。
2.各学院(部)广泛物色合适人员,达成初步聘请意向,以呈批件的形式报请校长审核。
3.校长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部)按学校兼职教师任务指导意见制定并签署聘期内任务书(含任务、任务实施计划、检查与考核、任务验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签署聘用协议。
四、招聘渠道
(一)内部招聘渠道:内部电子网络如学校网站公告栏、OA办公系统等。
(二)外部招聘渠道:招聘会、媒体广告(报纸、网站)、职业介绍所和同业推荐、专业人才猎头公司等,重点加强与高校人才招聘权威网站合作。通过招聘会招聘,需组建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可现场组织试讲,试讲合格者可签署就业协议。
(三)对于需要通过媒体广告(报纸、网站)、专业人才猎头公司及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其他招聘途径,须予以审批,经批准后实施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