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广与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2015-12-01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相关高等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5年江西省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函[2015]24号)和“关于实施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赣教规划处字〔2015〕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在福建师范大学举办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推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高校教学成果组织、实施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充分利用福建师范大学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课题组在长期的教学与实践中取得的一系列教学改革标志性成果,推广本成果在课程建设、教改立项、教材编写、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经验交流、教学示范、学术研讨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提升我省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学水平;聘请福建师范大学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人和台湾高校知名专家讲解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教学改革的相关信息。
三、培训形式
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以主题报告为主、分类辅导、专题研讨及交流考察相结合的形式。
四、培训名额
报名参加本期培训教师必须是经学校批准同意。凡报名参加的培训人员,不能无故缺课,在学期间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尤其不允许带家属);本期培训班暂定指标:南昌大学5名,其他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每校推荐3-4名;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江西工程学院、南昌职业学院、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8所民办高校各推荐4名,其它民办高校每校推荐1-2名;其它类高校共推荐10名;少部分指标可以调剂,本期培训班将根据报名先后额满即止。请各校认真组织相关老师抓紧报名,并指定一名参训教师为本校的联络人。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12月21日—12月27日
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
报到地点:2015年12月21日下午在福州市保罗假日大酒店(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88号),前台电话:0591-87627888。
六、培训费用
1、列入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的高校教师参加培训,培训、食宿等费用全免,由江西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专项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回校按规定报销。
2、列入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的高校教师参加培训,培训、食宿等费用全免,由江西省“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专项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回校按规定报销。
3、其它高校教师参加培训,免交培训费,其它费用自理。
七、报名时间
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培训班将根据报名先后额满即止,请各校认真组织
八、其它事项
联系人: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13607911651。
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