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全省高校财务管理干部》
2015-12-02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有关高校:
为提高全省高校财务管理干部综合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财务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干部队伍,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实施2015年江西省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24号)和“关于实施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赣教规划处字〔2015〕10号)要求,决定举办全省高校财务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实施解读、高校财务管理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校院两级管理中的财务管理研究等。
二、研修形式
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小组研讨的形式进行,邀请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财务管理专家授课。
三、研修对象
1.列入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的20所普通本科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骨干(含部门负责人1人)。南昌大学选派4人,市属高校各选派2人,其他高校各选派3人。
2.列入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的16所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骨干(含部门负责人1人)。民办本科高校各选派3人,其他民办高校各选派2人。
3.其他高校可以各选派1名财务管理部门骨干参加,名额限定10人,按报名先后、额满即止。
四、学员考核
参训学员应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尤其不允许带家属),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培训结束前提交学员结业考核表一份(见附件2,需贴好照片)及不少于1500字学习心得一份。
五、经费安排
1.列入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的20所普通本科高校的财务管理干部参加研修,其培训费、食宿费全免,由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往返交通费回校按规定报销。
2. 列入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的16所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干部参加研修,其培训费、食宿费全免,由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予以支持,往返交通费回校按规定报销。
3.其他高校财务管理干部参加研修,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研修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8日—12月24日
(12月18日14:30—18:00报到,12月24日返程)
地点:成都绿茵荷泰酒店(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大道北同兴路8号,联系电话:028-87536888)
七、其他事项
各校参训人员请填写好报名回执(见附件1),纸质版请加盖部门公章在研修班报到时提交。
联系人:周老师(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91—88570267、18170951069)。
附件1:2015年全省高校财务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附件2:培训学员结业考核表
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