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7-12-11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为使我校新补充的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现根据《关于2017年全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就2017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江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职教师。
各单位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是否参加教师岗前培训,由所在部门根据需要确定。
二、报名缴费
参加2017年岗前培训的教师在各部门报名登记,各部门在6月28日下午4: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稿以及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统一报送参训人员名单至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根据2017年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专项经费安排,民办高校教师参加培训免培训费,交通食宿费自理,教材费、资料费每人120元,交财务处,将财务处开出的收据交到人力资源部。
三、培训内容
根据教育部规定,主要学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四门基础课程,还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实践类、教育技能类、素质发展类课程的学习,即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技能、素质拓展、自主研修、校本培训”等五个课程模块的学习任务,不少于180个课时。
四、培训时间,地点
岗前培训时间,地点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安排。
五、考试考核
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培训成绩。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培训结束即组织考试。
为保证培训质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加强考勤管理,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超过10课时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
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下发的《江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合格证》。
附件一:南昌工学院2017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