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6-13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我校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高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验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职称评审资格及业绩条件等相关要求参照《南昌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2.申报人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3.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和非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4.为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以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乡村振兴、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5.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6.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的,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7.自2019年起,学校不允许申报高职系列职称,全部按照高校系列职称申报,包括(高校讲师、高校副教授、高校教授)。本校升本前后获得的高职系列职称,申报更高一级高校系列职称,需在系统中上传职称证书处补充上传一份当年的评审表和通过的批复文件。其他学校获得的高职系列职称需转评同级别高校系列职称后,方可评更高一级高校系列职称;
8.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职称评审作为一种评价制度,具有竞争和选拔特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只是晋升的最低要求,需要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不断积累教学科研业绩,积极参与竞争,正确对待评审结果;
9.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学术论文检索审验等工作。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给予通报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0.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填写《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根据自己的申报专业,归口到相应学院进行推荐申报;
2.学院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及申报业绩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至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在职称评审网络平台创建账号,个人根据《2024年职称申报指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及《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操作指引》在系统进行申报;
4.人力资源部联合校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情况、资格条件、科研业绩进行审核;
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通知申报人员加入相应QQ工作群,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请加入“2024年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群,群号:892523447;申报中级职称的老师请加入“2024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群,群号:741678573;
2.各学院根据《南昌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组织资格审核,并将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3.公示无误后,各学院于2024年6月21日之前将《2024年职称申报推荐汇总表》及学院推荐报告纸质版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卓越楼132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127799284@qq.com,联系人:邓俊红,电话:87713781。
附件:
1.2024年职称申报汇总表
2.南昌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
3.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4.职称申报指南
5.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6.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操作指引
7.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8.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