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10-10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0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高校系列中级、高校系列高级等专业技术资格。
二、 申报条件及要求
1.自2018年起,职称申报及评审全部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完成,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2. 在新修订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未发布之前继续延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
3.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个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
4. 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5. 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学术论文检索审验等工作。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给予通报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认真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职称评审作为一种评价制度,具有竞争和选拔特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只是晋升的最低要求,需要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不断积累教学科研业绩,积极参与竞争,正确对待评审结果。
7.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8. 自2019年起,不允许申报高职系列职称,全部按照高校系列职称申报,包括(高校讲师、高校副教授,高校教授)。
三、申报流程
1.人力资源部为所有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2.申报人员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sb(具体操作参考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2.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
3.按照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小结五大模块的数据填写,同时上传相应的支撑材料扫描件,并保存提交;
4.人力资源部联合科技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科研业绩进行审核。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中级职称(高校讲师)材料清单
1.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2.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供);
4. 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至少提供4个学年的课表(教务处盖章);
5.社保缴费证明(由个人带身份证去社保局大厅自助机打印或从网上下载打印);
6.课题材料(立项通知书、结题鉴定表、结题证书);
7.论文材料(论文检索报告、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8.专利材料(封面、正文);
9.获奖材料(获奖证书、获奖文件);
(二)申报高级职称(高校副教授、高校教授)材料清单
1.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是在职研究生需要提供授予硕士学位的相关文件(去人才市场调取个人档案,取出授予硕士学位的相关文件,复印一份,盖人才市场的公章,原件放回档案袋中),人才市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章江路37号 ,电话:86789996(需要提前预约);
2.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供);
4.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至少提供5个学年的课表(教务处盖章);
5.社保缴费证明(由个人带身份证去社保局大厅自助机打印或从网上下载打印);
6.课题材料(立项通知书、结题鉴定表、结题证书);
7.论文材料(论文检索报告、查重报告、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8.专利材料(封面、正文);
9.获奖材料(获奖证书、获奖文件);
(二) 申报材料要求
1. 学历
(1)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认证或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2)相近专业的界定,可参照原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代码部分的规定;也可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科门类规定,同一学科内的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
2.论文
(1)申报有论文检索审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在主流数据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在主流数据网站检索到的论文原则上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2)不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范围内刊物及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一般性综述、简介、问答、报导、教辅、通讯、讲话(报告)、总结(评审条件中特指的除外)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3)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一律无效。
3.课题
(1)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
(2)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4.获奖
奖励证书需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提供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扫描件。缴纳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6.所有上传的扫描件为PDF格式或者JPG格式,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方向是正向。
7.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和非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8.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2019年7月3日之前将《2019年职称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盖部门公章)上交至人力资源部许瑶瑶,并及时通知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于8月25日之前完成系统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于9月5日之前完成系统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老师请加入“2019年中级职称申报与评审”群,群号:590314518,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请加入“2019年高级职称申报”群,群号:587068528。
附件1. 职称申报指南
附件2.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
附件3. 2019年职称申报汇总表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