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2019年上半年“青年教师导师”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2019-11-25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公布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评选结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上半年“青年教师导师”的验收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 “青年教师导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并将验收的相关材料及验收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具体内容如下:
一、 验收时间
2019年11月26日—12月5日
二、 验收对象
2018年度认定为“青年教师导师”的教师
三、 验收内容
1.“青年教师导师”验收内容
(1)南昌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
(2)南昌工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
(3)南昌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指导过程记录表
四、 验收流程
(一)二级学院收集验收材料
二级学院于11月28日之前完成材料的验收。
(二)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
人力资源部于12月5日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导师”验收材料进行评审。
五、 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青年教师导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通过验收的“青年教师导师”将于12月份发放相应的津贴。其中“青年教师导师”按照4课时/月标准发放(全年按照10个月发放,一次发放5个月津贴)。
六、 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审核验收的相关材料,并于2019年11月29日之前将验收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评审。验收通过人员将会在oa公示。
南昌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