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2-03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请参见《南昌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院初评
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须填写《南昌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非教学岗符合条件的报到其兼课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评。
(二)业务管理评定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员的条件进行考核评定。
(三)学校认定
评定结果报学校批准。
三、材料提交
1.《南昌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双师双能型教师”拟认定名单汇总表(学院填写),电子版及纸质版。
学院请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材料报人力资源部(笃行楼1722),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297810690@qq.com。
附件:
1.《南昌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南昌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双师双能型教师”拟认定名单汇总表》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南昌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