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 “双师型教师”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2022-10-08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昌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启动 “双师型”教师的验收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 “双师型”教师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并将验收的相关材料及验收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验收时间
2021年至2022年“双师”任务完成情况。
二、验收对象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认定的“双师型”教师。
三、验收内容
“双师型”教师验收内容(至少完成以下2项)
1.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等项目,成果被采用,效益较好;
2.到企业一线或对口单位挂职锻炼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了解相关技术信息并运用于教学,可提供挂职锻炼证明材料及教学相关材料,包括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听课记录表等;
3.主持(或主要参与)实践性课程开发或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改革并经学校认定;
4.主持(或主要参与)实验实训室或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并经学校认定。
四、验收流程
1.二级学院收集验收材料
二级学院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双师型”教师材料的验收,相关材料提交给笃行楼1722办公室许瑶瑶。
2.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
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对“双师型教师”验收材料进行评审。
五、津贴发放标准
通过验收的 “双师型教师”将按照8课时/月标准发放(全年按照12个月发放,一次发放6个月津贴)。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审核验收的相关材料,并于截止日期之前将验收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评审。验收通过人员将会在oa公示。
南昌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