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南昌工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6-08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法》《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工人资部〔2022〕16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起,“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下发至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参照《南昌工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执行。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人员,须填写《南昌工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组织审核。
(三)组织专家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认定
(四)认定结果公示
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认定结果备案
公示无异议,学院将认定结果的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双师认定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审查,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各类证书材料以及竞赛项目材料的审核请参照附件2和附件3,评审环节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二级学院于6月30日之前完成“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的相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卓越楼T2-1318)备案,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邮箱:314752221@qq.com,备案材料包括:(1)*** 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红头文);(2)***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截图,(3)关于某某等同志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的通知(红头文)。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8日